广西南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8 月 1 日施行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7-10

   为打造以信用为核心的全新监管机制,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精心拟定了《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拟定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开始施行。


   按照《办法》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涵盖了信用信息评分与信用等级两大部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市、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别进行评分,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借助管理平台,每年对各评分主体的信用信息加以汇总,从而确定信用等级。


   据了解,信用等级被划分为四个级别,其中达到 80 分(包含)及以上的被评定为 AAA 级(优秀);70 分(包含)及以上但不足 80 分的评为 AA 级(良好);60 分(包含)及以上但不足 70 分的评为 A 级(合格);不足 60 分的则评为 B 级(不合格)。


   对于信用等级被评为 AAA 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推行诸如推荐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与相关评优评先活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等激励举措;而对于信用等级被评为 B 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则实施重点监管、取消物业服务行业评优评先资格等惩戒手段。


   南宁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指出,这是南宁市首次推出有关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的管理办法。该办法存在两大突出特点,其一,依照《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评分采取业主评、街道社区评、部门评的“三评”模式,这有利于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确保对物业服务企业评价的客观公正;其二,依靠南宁市物业服务监管平台“码上办”的功能,将“码上办”中物业投诉解决比例等指标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关联。


  《办法》的落地实施将为南宁市物业服务行业给予可量化的评价标准,有益于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把物业管理工作归入基层治理的范畴,让业主成为物业管理的关键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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