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标准地”供地!烟台项目落地建设流程再造
为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流程再造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五大领域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烟台市近日印发《项目落地建设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精简审批流程,实行项目落地领域流程再造。
意见要求,项目落地领域流程再造,包括精简审批流程,调整审批时序,规范审批事项,完善规委会工作机制,推行“拿地即开工”模式,鼓励推行“标准地”供地方式,改进区域评估,实施“容缺图纸审查办理施工许可”机制,实行“联合验收”,保障工业项目用地,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
其中,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分阶段实施“全程网报、实时受理、一窗服务、限时办结、一次办好”工作机制。
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各审批阶段主线流程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运作模式。全面推行审批清单服务机制,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需要的审批事项清单,不同审批阶段共享申报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在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门户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公布,及时更新,提高透明度和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