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吉安市文化展示中心陈列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2-24

  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21〕158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吉安市文化展示中心陈列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含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技术服务、展馆基础装饰及展陈施工、多媒体创意制作、多媒体设备安装调试、道具设计制作、展柜设计制作、艺术场景设计制作、智能化中央集中控制系统制作、新媒体交换系统设计制作安装等直至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合格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程。主要为建设红色展厅、古色展厅、金色展厅、总序厅,其中红、古、金三个展厅为陈展装修,总序厅及公共区域在原有装修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布展。总投资约1亿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设计资质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中国博物馆协会颁发的陈列展览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共设7人,其中招标方代表2人。

  七、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市发改委、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旭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八、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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